我九月份入职,签了试用期三个月,为期三年的合同,但是这个合同
更新时间:2016-03-09 15:19:43
问题描述:
我九月份入职,签了试用期三个月,为期三年的合同,但是这个合同没有给我一份。试用期满三个月后并无异常,我提交转正申请却未给我转正,而且合同说的给我交五险也一直没有交。直到2月份我提出辞职并要求多一个月补偿金,公司却说给我一月份转正了,一月份发的是转正后工资,12月发的还是试用期工资。发工资是这月底发上个月的。三月初我提出辞职并再次要求补偿金。我提到未及时转正跟一直未按合同上给我交保险。公司却以多一个月观察试用期,保险是按个人自愿,交与不交需要向公司提出申请为理由拒绝补偿金。签合同时公司也并未告知我保险是要自己申请的。这个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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