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了)
更新时间:2018-07-28 05:20:33
问题描述:
在公司六年了,公司同我的合同将于2017年7月6日到期,公司单方面通知我将不再和我续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了)。部门领导给出的理由是,我在公司得不到更好的发展,应该出去外面看看更好的机会,谋求自身更好的发展,与此同时,她会招聘新人出任我目前的职位,从而取代我。我觉得没有达成协商一致,并且无重大工作损失就单方面不续签,1,是否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2,如果经济赔偿,我是否可以得到2n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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