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5年8月到苏州工作,老板强制性要求我们每天工作14小时,周六也强制加班,而且不给加班
更新时间:2017-02-12 10:24:13
问题描述:
您好!我自2015年8月到苏州工作,老板强制性要求我们每天工作14小时,周六也强制加班,而且不给加班费,2016年的年终奖也一分都不给我发。加班时间太长,已经严重违反劳动法。请问这种情况能够通过劳动局追溯这一年半来的加班费吗?另外能否要回16年的年终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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