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11月23日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后又续签三年劳动合同。2041年11月3日开始休婚
更新时间:2014-12-28 13:14:38
问题描述:
我2011年11月23日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年后又续签三年劳动合同。2041年11月3日开始休婚假10天(包含周末共计10天)。婚假休完后,本月15日发11月工资,发现工资少发了1754元,找公司询问,答复说是婚假不带薪,本人不同意,向公司反应情况。公司人事部门答应下月补发1745元。但是以工作量不足为由,给我降薪调岗,调岗前基本工资4420元外加加班费。现在是1500元加加班费,现有工作没有具体工作内容,就让我打少卫生,想让我自己离开,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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