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条件服从公司加班
更新时间:2013-08-11 13:33:38
问题描述:
之前公司一直用工超时,每周工作45小时。后来员工都提意见,就从本月开始修改了工作时间。但是之前超时工作的时间,公司什么说法都没有。今天还在原来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添加了一条,说公司支付的岗位工资里面已经包含了全部的加班费用,员工要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要求。事实上工资就是原本的,根本没有增加。劳动合同2份都在公司手里,问人力资源部就说一份在公司,一份在档案里。公司单方面增加合同内容算不算违法?之前超工时的工作时间可以再申请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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