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获得经济赔偿
更新时间:2013-06-30 22:36:57
问题描述:
本人从事橡胶原材料加工已有一年半了 一直接触白炭黑 树脂等原材料粉尘,粉尘浓度大,通风设施差,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属于职业病矽肺重点防范对象。企业类型;美资企业 橡胶制品加工 公司为了逃避职业病风险,每年一次体检为健康体检,从来没有做过职业病体检。 入职半年多后,发现身体不适,时常咳嗽,乏力。于是去当地2甲级医院做了一个胸片检查,检查结果为双肺纹理增粗增强。医生给出建议。检查结果与工作环境长期接触粉尘有必然联系。需要脱离工作粉尘环境,必要时去职业病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拿到检查结果给公司。要求公司进行工作调换 公司并没有理会。声称公司环境就这样,要是觉得这里不适合你,可以选择辞工。由于多次找公司领导,要求公司同意去职业病医院做检查。但始终不给答复。 时间这样过了快半年了,感觉身体大不如从前了,时常感冒,咳嗽,胸闷。精神状况极度糟糕。心里也产生了职业病恐惧感 从入职到今天有一年半时间了。公司从来没有进行过职业病检查,连健康检查都没有。公司每年一次体检为健康体检,从来没有做过职业病体检。许多干了十多年的员工可以证明。 请问 公司拒绝本人提出职业病检查,本人是否以公司违反劳动法第38条 公司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 接触粉尘必须要做上岗、在岗、离岗职业病检查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获得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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