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咨询。
更新时间:2012-11-02 17:45:25
问题描述:
我在天津一家手表专柜上班。实习期给我辞退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没有给我。而且200块押金也不退。我想申请仲裁。可是公司是在北京注册的。我找到天津市仲裁院并提供了我的工牌。天津地区业务主管签名的离职证明。可是仲裁的人说我提供的证据没有指向性不能立案。请问我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和押金。有什么相关赔偿么?会不会拖很长时间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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