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违反劳动法
更新时间:2012-06-21 21:26:47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1年底回宝应发展,2012.2.3日就职于**有限公司。面试职位:品保主管。薪资待遇:6天8小时,试用期1500,试用期后2500,全勤50元。第一个月发工资,底薪变为1200元,而且周一至周五天天加班2小时。后经协调补发底薪和加班工资,加班费为4.5元每小时。第二个月上满所有班,全勤也没有,此后连续这样。更重要的是,该公司从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相关保险,现本人已通过快递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给该公司,不知道下面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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