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半年不交社会保险 此举违反《劳动法》
更新时间:2019-01-2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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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李先生在济宁市中区某企业工作了4年,因为家庭原因,李先生要离开济宁,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转移相关社会保险档案。但李先生办理手续时发现,企业欠缴自己半年多的相关社会保险。单位辩称,其中半年是试用期,企业不能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经过咨询济宁市劳动部门后,
李先生在济宁市中区某企业工作了4年,因为家庭原因,李先生要离开济宁,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转移相关社会保险档案。但李先生办理手续时发现,企业欠缴自己半年多的相关社会保险。单位辩称,其中半年是试用期,企业不能为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经过咨询济宁市劳动部门后,李先生得知公司此举明显违反了《劳动法》。
李先生称,4年前他通过一家中介机构介绍,来到中区一家食品厂工作。当时,李先生与单位协商,试用期半年,合格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为李先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今年9月份,李先生因为搬家到济南,工作需要更换。于是,李先生到劳动部门办理各种保险手续时,发现单位欠缴半年的养老保险等四项费用。单位以试用期内不应该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为由,拒绝了李先生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
10月15日,李先生带着疑问来到济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单位的这一做法是否合理。劳动和保障局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该单位的做法明显违反了《劳动法》。因为根据相关规定,用工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会保险,缴纳时间从试用期开始算起,直到劳动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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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商店不缴纳社会保险,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吗?
按照相关规定来看,在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交社保的,具体原因如下: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缴纳社保是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处稽核科的工作。其各自主管不同,所以有可能出现某些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却又缴纳社保
劳动合同为两年,试用期未缴纳社会保障,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单位试用期不交社保,我们可以跟公司协商。在入职之前就就可以谈清楚,试用期也要给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企业协商不妥,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接下来就可以进行劳动监察进行投诉,由劳动监察的人员跟公司进行协商,试用期给职工缴纳社保;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