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冲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工作,本人被10KV的高压电击倒,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签定?
更新时间:2011-09-26 10:32:44
问题描述:
本人韦少宇,于2011年3月25日到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桂东分公司贺州市钟山县凤翔镇石墨冲、大冲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土地整理项目工作,工种为技术员。2011年7月8日下午15时许,在建筑工地上工作期间,本人被10KV的高压电击倒,立即昏迷过去,当自己苏醒过来,感觉双手掌心剧烈疼痛,并发现双手手掌心多处被烧伤,同时感觉上下肢均无知觉,在同事的帮助下才可坐起。同事帮我将鞋子脱掉后,发现右脚脚底被高压电击穿,严重烧伤,形成了一个3cm*5cm大的伤口。事后,本人被送往钟山县凤翔镇人民医院救治与治疗,被确诊为:高压电电击烧伤。能否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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