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赁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1-09-12 19:05:15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本人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原告将承租房屋转租给被告,双方签订了
租赁合同。被告只支付了大部分租金,尚有29000元租金未付,其理由是暂时无钱,保证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履行期间,法院在审理该
房屋产权人A公司与B公司债务纠纷案件时,裁定以房抵债,以A公司所有的该房屋抵顶所欠B公司的全部债款,将该房屋产权裁定归B公司所有。后来明确表示拒绝支付,被告拒绝支付租金,理由是,A公司将该房屋抵押借款,
抵押合同有效;A公司抵押在前,与原告签订租赁合同在后。合同期间该租赁房屋所有权人变动为B公司,A公司在抵押后与原告签订的租赁合同对B公司没有约束力。被告与B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交纳了租金,原告已没有权利向被告出租房屋并收取租金,其次,反正我不能支付两份租金,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请问律师:诉讼结果如何?请提出具体观点与依据。谢谢所有回复意见的律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