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1-05-19 18:14:43
问题描述:
您好,今天上午由于我的工作单位一位工作人员向我提出让我去做并非我工作范围内的事情,被拒绝,于是那位工作人员就向老板打电话要求开除我,老板甚至都没有跟我说一句话只凭别人的一面之词就同意,开除我的理由是我不尊敬上司,态度也非常的嚣张。我的月工资说是1000元,并且没有任何的假日,从5月2日至今天上午他们说给我400元钱当我的工资我就可以走人了。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维权,并且讨要节假日工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