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制
更新时间:2010-12-13 22:05:36
问题描述:
请问我在企业工作了快一整年了,没有休息日,每天工作至少8小时,有没有加班费可以申请?
企业说申请了以年为计算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就不用支付加班费了。企业说他们申请的批文是从“2009年7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后来又申请了“2010年7月1日到2011年6月30日”的批文。而我工作的时间是“2009年12月1日到2009年11月30日”。
按照自然年计算的话,我可以拿到不少加班费了呀?
但是按照企业申请的批文来看,我的工作是跨越批文的两个周期,而都没有超时,也就都没有加班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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