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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苏省淮安市委、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

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淮发(2008)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02

施行日期:2008-03-02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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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强化农业基础建设,加大改善农村民生力度,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繁荣,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进展,按照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结合淮安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发展现代农业要求,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突出打造清浦蔬菜、楚州生猪和蔬菜、淮阴生猪和蔬菜、涟水生猪和浅水藕、洪泽渔业、盱眙生猪与草肉鸡和龙虾、金湖“三水”等11个年销售十亿元农业主导产业,做大特色农业经济板块,确保2008年新增高效种植业面积35万亩、高效渔业面积8万亩,畜牧业规模养殖比重提高8个百分点。大力发展以蔬菜园艺业等为重点的设施农业,落实对新增连片大棚和日光能温室蔬菜等基地的奖补政策;农业开发土地治理、世行、亚行项目资金中安排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安排农业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无偿资金的25%,用于扶持企业建设高效农业基地,确保2008年新增设施化栽培面积10万亩。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对生猪品种改良和规模养殖,市财政给予“以奖代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依据《畜牧法》规定,按农业用地管理。加快渔业特色品种开发,重点扶持与水产品加工相配套的?鱼、草鳊鱼、大规格螃蟹和龙虾人工养殖基地建设。

(二)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农业重大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组织实施重大科研项目,突破一批产业发展重大技术。深入实施农业“三项更新”工程,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推进农业科技入户,推广特色种养、设施栽培、资源节约型农业和精深加工技术,2008年引进和推广新品种20个、新技术25项,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加强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力争通过3到5年的努力,使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着力培养一批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农村专业人才,支持农村人才参与国家职业资格评定,引导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和服务。鼓励和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基层就业,对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农林水等专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推广资费优惠的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充分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职能和作用。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加快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制订和完善,扶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积极探索“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鼓励农资龙头企业直接到农村设立经营网点。加强农产品全程质量监管,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产品及产地实行全面监测,规范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包装标识化,对县级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实行监管,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全部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和营销档案,确保获得认证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100%.推进重大植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面达60%.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防疫,着力解决防疫工作的各项经费,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全面达标,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建立创建品牌财政奖励机制,大力发展无公害优质农产品,培育名牌农产品,积极申请一批农产品地理证明商标。

(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力度,2008年投资6亿元,重点解决淮河、里下河流域的内涝问题,突出抓好灾后应急治理工程建设。大力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山丘区水源建设、圩区治理和小型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组织实施好国家补助的10个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非经营性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办法,明确建设主体和管护责任。积极探索以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整合国家农业开发土地治理、世行项目、亚行项目、黄河故道治理、丘陵山区开发等项目资金,创新投资开发模式,2008年投资2亿元,建成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22万亩、高效农业规模示范基地6万亩,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5000亩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工程。加快提高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机服务能力,确保2008年机械化种植水平达32%以上,组织跨区作业机具8000台次。落实农业机械化税费优惠政策,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

(五)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实施方案,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农业保险,确保全市三麦、水稻承保面均达80%以上,能繁母猪承保面达100%.完善县级财政补助、市级财政奖扶机制,继续对参保农户给予保费补贴,对达到一定承保规模的乡村予以奖励。积极探索以救济、援助等方式,帮助特困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为特困农户交纳保费。认真做好因灾受损农户查勘理赔工作。

二、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六)加大农业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完善市级龙头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2008年,新增年销售收入超亿元龙头企业4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0户。市、县(区)财政要逐年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等,增强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能力。全面落实对重点龙头企业信贷、用地、用水、用电等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农产品加工税收政策,依法免征、减征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初加工的所得税。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

(七)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政策,确保交易额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达12户,新增交易额十亿元以上1至2户。积极探索网上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农副产品产加销流转速度。加快淮安粮食物流园、新丰粮食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积极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功能比较完备、设施比较先进的粮食物流节点和中心库。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构建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经营服务网络,力争2008年新增为农服务社100个以上。通过实施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鼓励商贸、医药、文化等企业到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

(八)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完善和落实财政扶持、信贷支持、规费减免等激励措施,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领办合作经济组织,力争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860个,覆盖农户达22%以上。深入开展“四有”合作经济组织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市县部门挂钩制度,引导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扩大经营规模,增强带动能力,力争2008年培育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合作经济组织30个。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加市级合作经济组织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对带动高效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明显的合作经济组织,各县(区)也要落实专项资金予以扶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支持自主创建品牌。

(九)强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完善培训券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培训,确保2008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6万人。推行乡镇与园区企业、培训机构与园区企业联系制度,经常性组织本地企业用工推介会,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确保2008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鼓励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更多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扩大农民工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履盖面,完善和落实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足额支付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提供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租金房屋,改善生活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关爱工程”,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收费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顾之忧。

(十)积极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全面落实“六放”方针,凡能实行市场化经营和法律上没有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农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都可进入。坚持服务民营经济公开承诺、领导干部挂钩民营企业和上门调研服务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农民创业培训力度,2008年完成创业培训5000人次以上。鼓励县(区)经济开发区、乡镇工业集中区设立农民创业园,降低农民创业成本。支持农民以产品、技术、资金等要素入股,共同投资创业。加快推进以贷款担保、法律咨询、技术支持、产权交易、人才培训、信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市、县、乡分别按照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规模要求,加快培育服务全民创业和民营企业的担保机构。

(十一)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加大对低收入人口集中地区的脱贫攻坚工程扶持力度,确保全市到2012年基本消除农村困难群众每人每天生活费低于1美元的现象。深入实施“百村万户帮扶”工程,推进经济薄弱村“八有”建设,全年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5亿元,确保低收入人口脱贫率和经济薄弱村“八有”建设实现率分别达到60%,省定重点经济薄弱村中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达150个、村平超过2万元。继续实行对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免费培训,支持贫困农户发展高效农业项目,逐步实现每个贫困农户至少有一名劳动力转移就业或有一个致富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优先支持经济薄弱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农村新“五件实事”资金、市直部门涉农专项资金、打包县(区)涉农资金的10%重点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完善扶贫小额贷款政策,改进发放和考核办法,重点用于经济薄弱村发展特色产业和村级集体经济,2008年投放扶贫小额贷款8000万元,支持2万户发展生产。积极推进村企挂钩合作,改善挂钩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发展能力。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指导发展主导产业的作用,做好经济薄弱村大学生“村官”锻炼、培养工作。

三、全力突破镇村经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十二)强力推进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按照“富民强乡镇、三年六翻番”目标,以乡镇工业集中区为载体,加快培植乡镇财源,2008年完成固定资产投入80亿元,建设标准厂房100万平方米,区内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市财政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围绕亩均投入、亩均建厂房面积、亩均工业销售收入、亩均实现税收、亩均员工报酬、亩均交纳养老保险金等,对乡镇工业区建设实行以奖代补。鼓励支持有经济实力的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标准厂房,加快向多层发展,提高投资强度和投资效益,原则要求亩均投资额必须达120万元以上。积极探索解决集中区项目建设用地和融资难题的有效机制,严格控制建设周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市县部门挂钩服务制度,提升重点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水平。

(十三)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按照巩固强村、壮大一般村、减少薄弱村的要求,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充分利用行政村合并、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多余的房舍等存量资产,通过整治出租和开发利用,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开展村庄土地复垦、河塘整治,并进行资产运营,增加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经营收入。支持村级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供地政策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在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标准厂房等;鼓励有条件的村探索建立创业点和服务中心,拓宽收入来源。引导和帮助有一定规模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村,完善运作方式,发展风险较小、收益较为稳定的项目。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明确产权主体,规范经营行为,理顺分配关系,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严禁以任何方式平调、挪用、侵占村级集体资产,因规划建设需要动迁村级集体资产的,必须足额给予补偿。

(十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面推进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更加重视项目规模、技术含量、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和环境资源影响,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产出效益好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的项目。积极策应产业梯度转移和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布局调整趋势,鼓励现有企业拿出优质资产、优势产品和项目进行合资合作。坚持以资源引项目、以产权引资金、以存量引增量,加大闲置土地、厂房等开发利用力度,创新招商方式,突出企业招商、以商招商,不断提高项目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招商活动,主攻基地型、物流型和出口型龙头企业,拓展休闲、观光农业招商,建设农业开发科技园区,争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确保2008年农业招商固定资产到位资金突破50亿元,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0个。

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十五)统筹城乡规划建设。充分发挥城市和县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注重城市与农村规划同步进行,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加强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规划培育县域副中心,大力支持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2008年开展10个重点中心镇和30个特色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积极探索小城镇良性发展的有效机制,坚持产业兴镇,增强小城镇吸纳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要求,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步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2008年全面完成集中居住点详规设计,新建20个有特色的农民集中居住点,创建5个省级康居示范村、10个市级康居示范村。

(十六)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加大投入,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对贫困生资助寄宿生活费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实行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城乡小学、初中生人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到300元和500元。大力实施育才助困工程,扩大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覆盖面,按在校生10%比例、每生每年平均1000元标准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落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生助学金政策;按每生4000元、2000元的标准对考入公办本、专科院校的特困生给予一次性资助。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力争到2008年底,全市农村中小学基本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农村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园网建成率达90%以上。积极开展定学校、定教师、定项目的全方位帮扶合作,深入推进百所城乡学校结对、百名示范学校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支教、百名农村薄弱学校教干到示范学校进修的“三百工程”。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逐步提高农村教师工资和生活待遇。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网络。

(十七)加强农村医药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筹资和补偿水平。2008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8%以上,人均筹资水平达100元,其中各级政府补助提高到80元。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年新建成标准化乡镇卫生院20个、示范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个、标准化村社区卫生服务站200个。深入实施卫生支农“双百”工程,组织城市百名医师支援百家乡镇卫生院活动,开展二三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机构“一对一”帮扶。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从2008年起农村基本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人均不低于8元。加大农村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力度,以乡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儿童规划免疫率巩固在95%以上。积极开展卫生镇村创建活动,确保创建省级卫生镇1个、卫生村4个,市级卫生镇5个、卫生村10个。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和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加强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农村计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农村独生女父母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实施“生育关怀工程”,对特困家庭计生进行救助;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5‰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4%.

(十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城乡统一的低保制度,对人均年收入低于1320元的农村特困家庭全部纳入低保。健全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并将其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障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制度,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逐步提高供养标准,对农村低保家庭的老人给予重点保障,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补贴100元;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低保家庭成员实行“四免四优惠”惠民医疗服务,对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给予生活救助。加强对残疾人帮扶和救助,积极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再就业。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

(十九)加快发展农村文体事业。完善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的文化网络,2008年基本实现“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目标。组织实施“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和开展“文化进万家、和谐你我他”等活动,年内建成200个“农家书屋”,市直文艺团体送戏下乡不少于200场。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确保城乡入户率达40%以上。加强对民间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大力创作和生产农民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支持农村文化经营专业户发展。加强农村社区、农民集中居住点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

(二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逐步把乡村公路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点,2008年投资4亿元,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381公里,力争全市符合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和较大规模的集中居住点客运班车通达率达99%以上。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的筹资建设和养护机制。以“三清一绿”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建设,启动500个村庄整治工程,疏竣县乡河道258条、1200公里,完成349个村河塘整治。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新增受益农户1万户,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8处以上,完成农村改厕11.4万户。加强河湖管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用3年时间解决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加强农村工业污染源监管,强化“排污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利益机制,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和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积极探索建设简易可行、适度集中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试点。加大植树造林力度,2008年完成成片造林6.5万亩,新创绿色乡镇20个、绿色示范村30个、绿化合格村200个。

五、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十一)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大幅度增加对“三农”投入,市、县(区)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必须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2008年,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进一步探索支农资金整合的有效形式,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落实和强化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扩大良种补贴规模和范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积极推广秸秆还田、有机肥推广补贴。

(二十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在完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实行政务公开。根据地方实际,明确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确保2008年全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建立债务台帐和县乡村三级债务动态监控机制,锁定旧债、严控新增不良债务,对公益性债务的化解,县(区)要给予支持;对生产经营性债务,应按照市场原则协商解决。

(二十三)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都要加大支农力度,提高支农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确保2008年新增农业贷款5亿元。鼓励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强化对农民创业的融资服务;创新农村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抵押品担保范围,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和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确保2008年对私营个体经济中小企业新增贷款8亿元。积极稳妥培育和发展小额信贷为主的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组建村镇银行,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二十四)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认真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决制止随意收回或调整农民承包地的行为,不得歧视、侵害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征用补偿分配权。规范征地程序,落实补偿办法,执行补偿标准,严禁拖欠征地补偿费用。统筹培育和发展城乡土地市场,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行为,逐步建立国有土地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两种产权一个市场”的一体化运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保障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积极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项目,2008年新增耕地指标面积1.2万亩以上。推进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完善集体土地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完善仲裁制度和工作机制,力争2008年所有县(区)建立仲裁庭。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支持和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探索建立以区域和发展产业为区分的土地流转指导价格体系。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合法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支持农村种养能手、返乡创业农民、城乡工商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农业。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预决算审批、农民负担监督卡、农民负担信访受理和检查督查、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费用征收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对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监控,强化涉农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补贴补偿和村级财政性补助资金等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严格执行议事、审批、公示等程序和筹资筹劳标准。根据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要求,明确各级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和建设项目的投入责任。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投资兴建的小型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通过“民办公助”方式给予补助。加大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和减负政策法规培训力度,增强乡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十六)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三农”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干部配备上,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三农”工作体系,进一步形成各有关部门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又协调配合、相互协作的运转机制。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抓好农村工作,县(区)委必须明确一名常委分管农村工作。切实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的职能。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把重点落实在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增加乡镇财政收入上,更加扎实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十七)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党建“三级联创”活动,扎实推进“强基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完善推广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两推一选”办法,大力实施“领头雁”工程,加快培养“双带”型村干部,切实选好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推进全市农村小康“百千万”致富工程,着力培植百个康居示范村、千名优秀双带型村干部和万名党员创业标兵户。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力度,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健全并落实村干部报酬和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探索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和改进对农村流动党员的服务和管理。继续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不断充实村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党群议事会”制度,全面推行“阳光议事六步法”,规范村级事务议事程序,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农村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加大对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力度,确保2008年在乡镇和行政村基本实现站点全覆盖,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4万人次。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和改造256个村部活动用房。

(二十八)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级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以“管理民主示范村”和“民主法制村”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持续发展。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完善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继续坚持开展市直正处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季度“下访”活动。强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和生活方式。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文明育农、科技富民”活动,加快培育一批育农工程示范基地,提高农民群众综合素质和发家致富能力。加快廉政文化进农村步伐,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村站联动勤廉点评会”制度。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以大调解、大调控和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的新一轮平安淮安建设,积极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区)、法治淮安合格乡(镇、街道)和“六有六无村(居)”、“六有六好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安定和谐。

2008年3月2日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 中共江苏省淮安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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