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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林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8)1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3-06

施行日期:2008-03-0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农林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市农林局  2008年2月)

农业机械化水平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近年来,我市农业机械化工作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到2007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98.5万千瓦,稻麦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机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发展现代农业、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十一五”后三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十一五”后三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和作业服务水平,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高效农业规模化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根据“十一五”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今后三年,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提升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初步形成大宗农作物生产与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格局。稻麦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左右,部分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其中,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年增长5%以上,总水平达到45%,机收水平达到95%;小麦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5%以上。同时,加快突破油菜、玉米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水平。高效农业主要作业环节中,设施耕整机械化水平达到60%,设施栽培机械化水平达到30%,播种机械化水平达到20%.

2、调优农机装备结构。大力发展大型、高性能、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设备,加速淘汰能耗高和污染重的老旧机具,促进农机升级换代,逐步实现农机装备的高效化、智能化。每年全市推广大中型拖拉机200台以上,高性能联合收割机50台以上,高性能插秧机300台以上,直播机50台以上,高效植保机300台以上。每年新增3个镇街率先基本实现水稻生产机械化。

二、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

围绕全面提高我市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的目标,坚持改善“最脏、最累、农时最紧”的作业环境和关键生产环节的原则,坚持农机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扩大对高效农业机械装备的购置补贴范围,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步伐。

(一)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机械。围绕蔬菜、园艺、畜牧、水产等重点产业和主要生产品种,加大规模化、产业化农业生产的机械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力度。主要发展以微耕、植保、喷滴灌等节能设施为重点的设施蔬菜生产、管理机械;以机械化修剪、移栽、采摘为重点的园艺生产机械;以高效增氧、投喂、清淤等为重点的高效水产养殖机械和以青饲料切割、饲料搅拌、自动化挤奶(奶牛)等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机械。全市每年推广设施农业机械、特色农业机械600台套以上。

(二)大力发展环保节约型农业机械。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快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投入品施用、节约能源的新型农机的示范推广步伐,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推进生态农业发展。

1、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水平。以建设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示范镇街为抓手,采取行政推动、经济补助等综合措施,加快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技术的普及。同时,大力推广食用菌基料产业化生产与集中供应技术,切实提高秸秆利用水平。

2、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的试验示范。在我市高淳、溧水、六合等丘陵地区,示范推广深松蓄水、免(少)耕播种、秸秆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和微滴灌等节水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同时,在沿江地区,示范推广稻麦两熟区保护性耕作技术和机具。

3、加快节能、资源利用型装备的试验示范。围绕发展节能减排农业的要求,大力推广节水、节药、节肥等农业投入品施用机械和装备。加快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推广畜禽粪便处理及综合利用机械、水道清淤机械,以及沼气池清渣机械、沼气利用及发电设施等,切实提高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后处理与加工机械。引进推广技术含量高、经济性能好的农产品产后处理与加工机械,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增强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重点是农产品采集、清洗、分级、抛光上蜡、包装设备,农产品保鲜、烘干等初加工设备,以及饲料加工机械等。

(四)扶持建设农机化示范区县和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支持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吸收、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创造积极的条件,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有效转变。到2010年,全市将重点建设5个高效农业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依托现有高水平的农业产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的规模化生产基地等,加快农机化示范基地的建设,为全市农机化发展提供经验。

三、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机助农增收水平

(一)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继续强化农机试验鉴定、示范推广、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安全监理等公益性职能,重点加强区县级基地建设,不断增加投入,完善设施,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机示范推广、培训、技术咨询、安全教育、信息等公益性服务。切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稳定乡镇农机管理服务机构和人员队伍。进一步做好农机维修服务网点建设,完善以二、三级维修点为重点的农机维修服务保障体系,同时,积极探索老旧机具报废回收制度,加快农机更新换代步伐。

(二)健全和完善农机服务组织。针对目前区县基层农机管理和服务组织机构比较薄弱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机专业户通过机具、技术、资金、土地等要素的合作,发展农机专业服务协会、农机服务合作社、股份制专业服务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合作组织,推进农机合作共用。要引导各类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建立稳定规范的利益紧密联结体。到2010年,全市新增30个农机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扶持建设10个市级重点服务组织,引导发展50个以上的各类农机服务组织,发展壮大200个农机大户。

(三)积极推进农机服务产业化。针对农机跨区作业竞争日趋激烈、成本不断上升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加强市场开拓,不断拓展跨区作业的内容和范围,稳步提高机手收入水平。鼓励和引导农机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提高本地作业服务水平,积极推行订单作业、承包作业等“一条龙”服务方式,不断扩大农机作业规模和范围,打造农机作业服务品牌,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力争到2010年,全市实行机械耕作、种植、植保、收获“一条龙”作业服务、规模在1000亩以上的农机服务组织超过20个,其中规模在2000亩以上的超过10个,全市农机服务总收入达到或超过15亿元。

四、强化依法管理,提高农机质量监管和安全生产水平

各区县、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江苏省农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贯彻《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推动我市农机化各项事业顺利开展。

(一)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安体系和全局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素质,努力提升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农机执法规范化建设、“平安农机”创建三大活动,夯实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并逐步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三年的创建活动,全市半数以上镇街基本达到“平安农机”的创建要求。

(二)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快速应急处理机制,健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调解人员,强化责任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增强调解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加大农机质量监管和打假工作力度,规范农机市场秩序,维护农机使用者、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农机维修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农机维修网点管理工作,实行农机修理人员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到2010年,全市农机维修点持证经营率达到90%以上。

五、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全市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农机化,是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化的重要作用,将农机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农机化发展主要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内容,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机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明确长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强目标责任考核,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落实目标任务,加强检查考核,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落实到位。

(二)切实增加农业机械化的投入。各区县要加大对农机化的投入,今后每年财政投入农机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主要用于农机示范推广、教育培训和农民购置农机补贴等。要通过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机服务组织以及从事农机服务的农民通过贷款购买先进适用的大型农机。同时,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农机化建设,完善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农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三)健全扶持农机发展的政策体系。扩大农机信贷和农机保险试点,逐步将农机保险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积极开展农机污染源排放普查和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试点,加快农机报废更新步伐。切实落实成品油优先供应,以及农机场、库、棚用地按农业生产用地办理手续的相关政策,确保农机生产作业和管理正常进行。同时,要加强研究,制定加强农机服务合作组织建设的相关政策,推动服务合作组织快速发展,提高农机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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