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台北市政府(94)府人一字第09405076100号函发布废止。
台北市政府函。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台北市政府(94)府人一字第0九四0五0七六一00号。
废止「台北市政府对于三重水灾损害赔偿事件监督委员会设置要点」。
台湾当局
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7-26
施行日期:2005-07-26
时效性:已失效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台北市政府(94)府人一字第09405076100号函发布废止。
台北市政府函。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台北市政府(94)府人一字第0九四0五0七六一00号。
废止「台北市政府对于三重水灾损害赔偿事件监督委员会设置要点」。
台湾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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