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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补偿

未签合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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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6-22 15:35:56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未签合同补偿即指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给予补偿。未签合同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更多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未签合同补偿即指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给予补偿。未签合同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或者不愿意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不适用该条款。职工故意或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获得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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