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1.试用期内,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尚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但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用工关系。
2.在此期间,若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合理理由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按比例支付其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找法网提醒,试用期内若被用人单位辞退且未获得应得工资,劳动者可采取多种途径讨要工资。
1.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2.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并协调解决。
3.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仲裁裁决后,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支付义务,劳动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面对试用期被辞而不付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应保持冷静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
1.劳动者应明确自己的权利,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试用期工资支付的规定。
2.劳动者应收集并保留好所有与用人单位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不时之需。在采取法律手段前,劳动者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最后一次协商,明确表达自身诉求并寻求和解。
3.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依次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