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协商离职时,员工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事项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具体如下:
1.要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的情况。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共同的行为,必须建立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这一步至关重要,因为口说无凭,可以避免日后发生劳动争议时难以举证的问题。
2.协议中应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
3.协议中还需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因为提出方的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也会有所不同。特别是涉及到企业是否需要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必须在协议中予以明确。
4.协议中还应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交接、工作终止、财物返还、债务清偿、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以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方面的规定。
找法网提醒,协商离职是需要签订协议的。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共同的行为,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这不仅是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也是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因此,在协商离职的过程中,员工应坚持要求公司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那么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的约定,就需要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除了上述特殊情况外,主动辞职的员工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5.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递交辞职报告书,并注意审查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确保证明书中把相关问题全部都写清楚。
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因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