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想要离职,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即便单位领导不签字批准,劳动者在通知期间届满后也有权离开原单位。
2.若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如出具离职证明、办理社保转移等,劳动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其法定义务。
3.值得注意的是,自用工之日起,若单位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
找法网提醒,对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离职时确实有权主张一定的经济补偿。
1.由于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从工作的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差额。
2.劳动者还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通常为1个月工资的标准。
3.在实际操作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往往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一种。虽然单位可以通过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来解除合同,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离职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若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则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需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