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并不能随意调岗。在劳动合同的订立阶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处于平等的谈判地位,双方通过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这一约定一旦确定,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即使要单方面调岗,也需要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因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岗,必须尊重劳动者的意愿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找法网提醒,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调岗或调薪。这些特定情况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具体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单方面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调动劳动者的岗位和薪酬需要经过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然而,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整其工作岗位。
1.这些情况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所列举的三种情形。
2.在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和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单方面调整其工作岗位,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