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而以调休抵扣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支付加班费,且不能以补休来代替。
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特殊性,即无论是否安排补休,用人单位都必须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中。
该条规定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找法网提醒,当员工在节假日加班后未得到应有的加班费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该部门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3.在维权过程中,员工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加班证据和工资支付记录,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