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劳动者通常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且这一做法是合法的。
1.在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除非存在一种特殊情况:
即单位在维持或提高劳动者待遇的基础上提出续签,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续签,否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用人单位单方面不续签合同而给劳动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单位在维持或提高待遇的情况下续签,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的,此时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这种情况下的不续签,是劳动者自主选择的结果,因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经济补偿的责任。
2.除此之外,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因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也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但具体是否属于无补偿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找法网提醒,对于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