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工资不给,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工资未支付的原因,并要求其立即支付。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1.具体来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督促其支付法定节假日工资。
2.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或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节假日工资不发,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者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前往所在区域的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填写投诉表格,详细陈述用人单位未支付节假日工资的情况。
2.拨打劳动监察热线:劳动者还可以通过拨打当地劳动监察热线电话进行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将记录劳动者的投诉内容,并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申请劳动仲裁: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未能满足劳动者的要求,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进行裁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未支付法定节假日工资,将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包括法定节假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2.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