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残有孩子抚养费吗
更新时间:2024-11-26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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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致残并不直接产生孩子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抚养义务人的责任,非工伤单位承担。但工伤致残影响抚养能力时,可通过社会救助、家庭支持或法律手段保障子女权益。
一、
工伤致残有孩子抚养费吗
工伤致残没有孩子抚养费。
1.子女抚养费,作为父母或其他抚养义务人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所支付的费用,其主体是父母或相关抚养人,而非工伤后的工作单位。
2.工伤致残的职工,其工作单位并不直接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3.如果工伤致残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进而影响其抚养子女的能力,职工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社会救助、家庭支持或法律手段,来保障子女的权益。
二、
工伤赔偿中子女相关费用的称呼
找法网提醒,在工伤赔偿的语境下,与子女相关的费用并不被直接称为“子女抚养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工伤赔偿主要依据工伤造成的结果来区分和确定赔偿项目。
2.对于因工伤致残的职工,赔偿可能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津贴等;而对于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其近亲属则有权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在内的多项赔偿。
3.其中,供养亲属抚恤金就是针对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未成年子女)的一种经济补偿,但其性质与子女抚养费有所不同。

三、
工伤导致死亡子女费用赔偿规定
当工伤导致职工死亡时,其未成年子女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以保障其生活和学习。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其中的一项重要赔偿内容。
2.该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包括未成年子女。
3.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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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会赔偿小孩的抚养费吗
工伤的抚养费一般是指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是配偶为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其他人员为30%,孤寡老人和孤儿加发10%,按月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的抚养费一般是指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是配偶为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40%,其他人员为30%,孤寡老人和孤儿加发10%,按月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职工因工死亡,应按照规定发给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后可以要求赔偿子女抚养费吗?
工伤不能要求赔偿赡养费。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