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劳动法中规定的月工资包含以下六个部分:
1.计时工资:这是按照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这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包括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这部分包括各种形式的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这是指在非法定工作时间工作的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包括在特殊工作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三倍工资并不包含原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倍工资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该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应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其中包括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劳动者应获得的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权益得到保障,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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