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离婚时,涉及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的分割问题,首先需要根据房屋是否进行产权登记来区分处理。
1.如果父母全资购房但未进行产权登记,根据法律规定,该出资通常会被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在出资时曾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子女。
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平均分割。
2.如果父母全资购房并已进行了产权登记,情况就会有所不同。
(1)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应被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但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应按照双方出资的比例,并考虑到房屋的增值部分进行分割。
(3)如果父母只是部分出资购买房屋,情况会更为复杂。如果父母以自己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给夫妻,这通常会被视为对子女的赠与,房屋将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4)如果父母将房屋过户到非子女一方或夫妻双方名下,且夫妻用共同财产偿还房屋剩余贷款,则该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平均分割。
3.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方父母的出资,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表明父母在出资时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则该出资部分应被视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应予扣除。
你是否也遇到了类似的法律问题?找法网为你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快来咨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