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之后,如果房产归一方所有,确实需要进行过户。
具体操作上,需要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离婚析产过户住房,重新办理一方名义的房产证。
完成这些步骤后,该住房将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在进行房产过户时,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或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
5.如果已设定抵押权,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如果是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如果是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如果是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如果是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如果是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如果是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如果是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准备齐全后,才能进行房产过户的下一步操作。
在离婚之后,要办理房产过户,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双方当事人准备好所有需要的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住房房产证等;
2.双方一同前往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
3.在房管部门,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提交所有资料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
4.房管部门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会进行过户操作;
5.过户完成后,房管部门会重新办理一方名义的房产证,并交付给登记人;
6.拿到新的房产证后,该住房即归登记人个人所有。
注意,以上步骤是基于离婚协议中房产归一方所有的情况。如果房产归双方共有,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需要按照不同的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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