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满足多重条件:
1.必须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且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的伤病需要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若因工致残,需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确认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4.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要基于法定情况,具体包括:
(1)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
(2)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者本人提出或合同期满。
5.支付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些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2.康复费用;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5.伤残辅助器具费用;
6.生活不能自理者的护理费;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相关补助金及劳动能力鉴定费。
1.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支付标准由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
2.支付过程中,工伤职工在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其工伤保险关系将终止。
这意味着,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是一项重要的经济保障,但同时也标志着工伤保险关系的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