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产假是不会扣工资和绩效的。
1.产假期间:教师的产假期间,将不再发放工资,而是改为发放生育津贴。如果教师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如果学校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则由学校补足差额;反之,如果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学校不得截留。
2.绩效工资:对于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教师,生育津贴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的,这包括了全体职工的计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因此,产假前工资中包含了绩效工资的部分。所以,这部分绩效工资应该计入产假前的工资性收入。
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部门。找法网提醒,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免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全额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3.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也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投诉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如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
2.工资单:证明产假前的工资水平以及产假期间工资的支付情况。
3.请假审批或审批通过的截图:证明已经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请了产假,并得到了批准。
4.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用人单位已经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生育保险。
5.医院开具的证明:证明产假的起止时间以及产假期间的医疗情况。
6.银行流水记录:证明工资的实际支付情况,包括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情况。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相关政策:证明用人单位对于产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