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的总和。这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失去工作时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帮助。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对于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相关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具体来说:如果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若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而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被保险人所在的单位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然后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需要一式三份。
2.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这里的相应是指所在的城市或者乡镇,表是指《xx市失业保险费登记表》。
3.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者单位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4.单位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区的社保中心办理缴费登记,并确定缴费的基数和缴费的比例。
5.每月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进行缴纳。
6.社保中心会定期对企业的缴费情况进行核查,企业也需要定期向社保中心报送相关的财务报表和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