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失业保险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更新时间:2021-12-10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现在到私企工作,我们一般都会有五险一金的待遇,而企业一般都会办理失业保险的,失业保险是很重要的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那么报失业保险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呢,请继续阅读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仔细归纳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报失业保险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办理失业保险,前提是由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个人主动解除劳动关系不能申请失业保险待遇。

  换个说法,就是单位解雇职工,职工才有失业待遇。而单位解雇职工,对单位的影响,其它方面不好说,在社保方面,有一种单位待遇是受到影响的,那就是失业险稳岗补贴申请待遇。

  一个单位,如果在一个社保年度内,没有主动解雇职工(或者解雇职工的比例低于当地社保机构规定的标准值),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这个补贴的标准是,上一年度该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而社保机构怎么核定单位是否主动解雇过职工,就是看该单位是否申请过失业保险。

 

二、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的区别是什么

  失业保险和失业补助金的有本质的不同、针对人群的不同及享受待遇的不同。

  1、本质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人时候缴纳的失业保险;而一次性生活补助,主要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2、针对人群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而一次性事业生活补助是针对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3、享受待遇不同:

  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员工失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补助是用人单位每个月给该农民职工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二,等到该农民职工失业的话,可以一次性拿回单位按月缴纳的这半分之二。

三、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如何

  1、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职工的名单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15日内,报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职工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3、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失业后,应当持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有效证明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出具的中止就业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60日内,到注销工商营业执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若60日内,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延误期间的失业保险金。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报失业保险对公司有什么影响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领取失业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总的来说,失业金的领取并不会对以后产生十分严重的影响,属于社会保障性质,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你好,领取失业金,去就业公司买什么保险会影响领失业金
员工辞退后领取失业金对公司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无故辞退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领取失业保险对今后的进公司有什么影响?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答动态
没有权利进行视频见面,因为现在已经不是疫情期间了。
您好,可以代理房产纠纷再审案件。如涉及隐私可以电询,为您详细分析。
您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被抓捕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学校,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孙煜峰律师
孙煜峰律师
12分钟前
可以报警处理,要求公安机关网监大队进行审查。
孙煜峰律师
孙煜峰律师
13分钟前
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人格权侵权,要求对方公开赔礼道歉。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