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是:失业金领取金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失业金领取月份。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辞职后是没有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