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标准发放。根据不同的地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失业保险金发放的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1.首次申领: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起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这通常是每月15日左右发放到个人账户。
2.续领情况:如果失业人员之前已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并且当前仍然满足领取条件,那么失业保险金通常在每月初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