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生效的日期应当是在合同签订之日,当事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的时候设立,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是以不动产抵押的,则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以下:
1.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
2.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找法网提醒您,抵押合同生效能解除。解除的方式分别可以有约定解除、协议解除或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都愿意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