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抵押期限规定
更新时间:2022-10-10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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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抵押合同抵押期限规定是抵押合同不需要约定期限。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是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并且以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抵押担保,如果无法履行债务,可以优先受偿的。
一、
抵押合同抵押期限规定
抵押合同抵押期限规定:
抵押合同一般不需要约定期限。找法网提醒您,因为根据从合同的从属性以及物权的永久性特点,可判断出,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二、
抵押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抵押合同是从合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
抵押合同主体变更合同要重新签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合同主体变更合同一般要重新签。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即由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实际是合同的转让。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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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办理抵押登记是否期限规定?
抵押登记中的债务履行期限应由当事人直接协商确定。当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时,若债务人未能按约定偿还债务,债权人享有对抵押财产的优先受偿权。抵押人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权人则为债权人,而用作担保的财产则称为抵押财产。
房地产抵押登记有抵押期限吗?
抵押登记有期限。如果是使用房产进行抵押登记的,那么需要在房在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需要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