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至少需要5人以上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五条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抽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至少有2名抽样人员同时现场抽样,不得由被抽样单位人员自行取样。
2.如果实施细则中抽样数量对重量和独立包装数据均有要求时,必须二者同时满足,必要时,可与承检机构沟通,抽取的样品量应满足检验和复检需要。
3.为保证抽样过程客观、公正,抽样人员可通过拍照或录像等方式对被抽样品状态、食品基数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抽检结果的因素进行现场信息采集。
找法网提醒您,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需要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证。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证是行政执法证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编号管理,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办理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