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下房地产无法设立抵押:
1.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2.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3.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4.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
5.依法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6.未依法登记领取房地产;
7.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纳足额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8.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的,代管的房地产;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
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
1.主债权;
2.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
4.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违约金;
5.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金;
6.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