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不同。就业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其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不言而喻,学校作为一个主体,其作用是维护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兼有证明学生毕业信息的真实性;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只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主体;
2.依据不同。就业协议依据的是教育部颁发的部门规章,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法律;
3.内容差异。就业协议可规定毕业生自身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同意接收、学校派遣等,而在劳动合同中,依法必须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具体涉及到某项时还可以优先适用本地地方法规和规章;
4.签订时期不同。就业协议一般在学生毕业前签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只有等到毕业后方可;
5.效力不同。
找法网提醒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合同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2.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劳动合同不签能赔偿,用人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标准是按劳动者的月工资的二倍来计算的,但单位最多赔偿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