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工伤事故的处理方式如下:
1.先将劳动者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2.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经治疗申请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认定工伤后的待遇: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2.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是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4.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是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5.生活护理费: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6.辅助器具费:前提是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等。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找法网提醒您,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
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