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 工伤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13-12-30 14: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关于该条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于该条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1]339号)提出如下规定: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二、该条规定“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职工符合该条款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算不算工伤
看情况。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受伤职工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则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认定上下班途中的伤害为工伤要符合哪些条件?
认定上下班途中的伤害为工伤要符合下列条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非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