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提起劳动诉讼需要的条件: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情形: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等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