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签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单位雇佣童工后不给开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处以罚款。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单位招童工举报途径包括:
1.电话举报,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2.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工商局举报;
3.登录当地有关机构的网站举报;
4.邮箱举报;
5.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