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是: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有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进行房屋买卖是可以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找法网提醒您,防范房屋租赁纠纷应当注意查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与房屋产权登记人是否一致;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以及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的承担;明确租赁期限、能否转租、房租支付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维修责任;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押金收据;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