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做土地使用权抵押范围如下: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以作价出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4.以国家租赁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5.经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6.通过承租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7.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地(包括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荒地、荒沟、荒水、荒滩等);
8.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
9.如将整个宗地中部分土地设定抵押的,则应经测绘公司的实测、地籍部门审核后方可抵押;
10.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需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后方可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率法律规定最高是70%。土地使用权抵押率是指贷款额度和土地估价的比例,一般的抵押率在50%-60%之间,抵押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抵押物品的价值,如果是无偿取得国有土地的,只有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抵押贷款。
找法网提醒您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第三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坏处有:由于没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单个抵押一方的价值已经足够等原因,借款方只愿意抵押房屋或只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不能或不愿同时提供二者合一的抵押,使该抵押担保产生法律风险。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四条已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