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采用不懂产权利的抵押行为,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主要有几种特点:
1、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所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需要通过有偿的转让或者出让的方式进行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而且是必须已经办理好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的设定并不存在土地使用权的转移。也就是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权者依然能对土地进行占有、受益。但是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能够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处分,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土地上面的建筑物以及其他的附着物也是随之而抵押。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着物被抵押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同时被抵押。
4、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必须遵守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合同规定。
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代表其没有转让权,但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要通知抵押权人。
土地使用权即是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以及收益等权利。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则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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