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区别
更新时间:2023-11-24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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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区别在于两者的执法主体不同和两者法律行为不同,还有两者的工作职责不同和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以及两者的法律后果也是各不相同,其中前者是劳动行政部门,而后者是劳动仲裁委员会。
一、
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区别
劳动争议和劳动仲裁区别如下:
1.执法主体不同。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2.法律行为不同。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作出劳动监察处理决定是劳动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作出的裁决属于一种国家授权的仲裁机构对发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3.工作职责不同。
劳动监察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依照法定的行政职权主动进行,不需要相关人提出请求;而劳动仲裁机构则是受理劳动关系当事人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需先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才能受理案件,仲裁部门不主动介入。
4.法律地位不同。
5.法律后果不同。
二、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
劳动仲裁能口头提出吗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仲裁能口头提出。申请仲裁有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两种方式,以书面申请为原则,口头申请为例外。即在通常情况下,原告申请仲裁都得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以便申请人详尽地表述诉讼请求,说明案件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也有利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的仲裁申请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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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区别
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大队在职责上各有侧重。劳动仲裁主要关注劳动争议的解决,通过公正裁决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而劳动监察则更注重对劳动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管,确保劳动市场的规范和有序。劳动监察大队在发现违法行为时,可以主动介入处理,或依据举报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劳动仲裁和调解的区别
针对劳动仲裁,双方可选择调解或判决。调解是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来快速解决争议,而判决则是仲裁庭依法作出的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在争议不大且双方都愿意协商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调解;若争议较为复杂或一方不愿调解,则通过判决来解决。
调解仲裁和劳动仲裁一样吗
处理劳动争议时,仲裁包括调解和裁决两个环节。在仲裁员主持下协商解决是调解;若协商不成,仲裁庭将依法作出裁决。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充分是关键,同时,不服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行使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