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时过户费可以双方商议,一般由买方出。找法网提醒您,过户时需缴纳房款1.5%的契税、0.05%的印花税、3元/平的交易费、1.36元/平的测绘费、200元权属登记费取证费、3元/平的交易费、房款0.05%的印花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增值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20%或者房款1%的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
3.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过户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产过户有赠与、买卖、继承三种方式。赠与或买卖过户需要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当事人签字后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后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继承过户在产权人去世后方可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