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条件有:
1.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处理办法有:
1.支付违约金,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租赁合同是不要式合同。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未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依此规定,租赁合同缺乏书面形式的,并不导致合同的无效,也不会对合同已经成立的事实产生任何否定作用,只是在当事人对租赁合同的期限发生争议时,将已经成立的合同视为不定期合同而已。找法务提醒您,由此可见,租赁合同的书面形式要求,对租赁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并不起直接的影响。因此,可以认为租赁为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