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的归属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7-22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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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土地的归属是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申请—受理—地籍调查—审核与公告—注册登记—核发(或变更)土地证书。
一、
我国土地的归属是什么
我国土地的归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由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享有独占性支配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城市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包括耕地及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还包括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土地。
二、
土地所有权办理程序
土地所有权办理程序: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证明申请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委托代理申请的,持代理授权书)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权属来源及证明材料。
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认定权属界线时,被调查宗地权利人的法定代表人与相邻宗地权属人的法定代表应共同到现场指界,并在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3.注册登记。
公告期满,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指出异议的,由人民政府批准,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
4.颁发土地证书:
权利人应携带身份证、单位证明到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土地证书。

三、
土地所有权纠纷的处理程序怎么走
找法网提醒你,土地所有权纠纷的处理程序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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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拥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单位与个人不具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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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br/>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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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br/>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